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及精神文明建设日常工作。
——负责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协调工作,抓好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负责会机关纪委日常工作。受理对所属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根据职责规定权限检查和处理会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及时处理群众反应的问题。
——负责会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效能考核、工资和保险福利管理工作。负责会机关干部出入境审批、个人报告有关事项等管理监督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干部职工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统筹会机关民族团结、统战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工会、妇工委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负责监督机关各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对各支部日常及年度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等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负责统筹基层党支部建设,开展规范化、标准化提升工作。负责机关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支部评星定级工作和做好机关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民主评议工作,。
——负责建立宁夏贸易促进委员会党员干部纪律监督机制,加强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及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提醒督导检查,强化日常管理。
——负责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抓好廉政警示教育。
——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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