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官网!

请问我司商标在被同类经营范围的公司抢注后应该如何应对?

预警应对4

时间:2022-06-14
来源:宁夏贸易促进委员会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首先,需要搜集有利证据能够证明企业自身使用在先,包括为此投入的大量人力、财力,并且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等,从而证明对方系恶意抢注行为。

其次,如果被抢注的商标仍处于三个月的公告期内,贵司可尽快对其提出商标异议,阻止他人取得商标注册证;如果商标已经取得注册证,贵司可在五年内对其提出商标争议。上述两种程序可分别向国家商标局和商 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转自中国贸促会企业跨境贸易投资法律综合支援平台-湖南贸促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联系电话:0951-8368323 传真:0951-8368320 廉政举报电话:0951-8368360

地址:中国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大厦A座15层 
邮编:750001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