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拟与某外国国际贸易公司开展合作,代理销售其进口大豆,目前对方表示可以船运到宁波港口,需我公司到场自提。请问需要准备哪些文件和办理哪些手续以便最终合法合规完成提货和销售?
预警应对2
首先,贵公司应当具备进出口资质(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海关注册、电子口岸与外管局备案);贵公司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向海关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大豆是实行大宗农产品报告制度的货物,进口企业需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办理大宗农产品企业备案。
我国目前实行大豆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方式,对外贸易经营者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一批一证制”或者“非一批一证制”的方式向商务部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凭自动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非一批一证制”大豆自动进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分次报关使用,但最多不超过6次。具体可查询《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大豆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方式有关事项的公告》。
在向海关报关时,您需要提交包括但不限于:进口合同、发票、箱单;海运提单或空运运单;自动进口许可证;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原产地证;农业转基因生物证书(仅限于申报为转基因产品的);其他相关文件。对于特定国家的大豆,海关还有特殊要求,比如海关总署对进口坦桑尼亚大豆植物有特殊的检疫要求,贵公司应当在进口前做进一步地查询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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