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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新成立的一家外资企业,拟办理成为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前期咨询时,海关反馈企业要先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据我方了解,部分企业不需要办理,请问具体情况如何?

预警应对7

时间:2022-06-30
来源:宁夏贸易促进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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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3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除以下情况外,所有申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备案的,必须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1、自贸区内企业,以及商务部门规章明确参照自贸区执行的区域内企业;

2、《外商投资法》实施前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回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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