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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在京企业,计划去哈萨克斯坦进行投资,目前拟全资执行。但有消息称,对哈投资的中国企业除非投资额巨大,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中方全资,请问哈萨克斯坦对投资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预警应对11

时间:2022-06-30
来源:宁夏贸易促进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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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哈萨克斯坦外商投资领域的主要法律是201510月出台的《企业经营法典》,根据该法典及相关配套文件,外国投资者享受国民待遇,并无特殊优惠,但是对部分涉及国家安全行业或战略性行业仍有一定限制,例如:

(1)银行业,外资银行的资本份额不得超过国内所有银行总资本的25%

(2)保险业。哈萨克斯坦规定,所有合资非人寿保险公司的总资本份额不得超过哈本国非人寿保险市场总资本的25%;合资人寿保险公司的总资本份额不得超过人寿保险市场总资本的50%

(3)矿产投资。对于某些战略性矿产资源的投资,外国投资者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

(4)土地投资。哈萨克斯坦全面禁止外国人、无国籍人士、外国法人、外资参股的哈萨克斯坦法人、国际机构、国际参与的科研中心、未入籍回归移民获得农用土地私有产权和临时使用权。

贵司所提及的投资限制可能与投资的行业相关。

上述信息参考商务部发布的2021年版《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哈萨克斯坦篇》,如您需要更为详细的信息,还可以咨询当地给中资企业提供投资合作咨询的机构:

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电话:007-7172-797945

传真:007-7172-797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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