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商事调解中心工作机制简介
中国-阿拉伯商事调解中心是由中国贸促会(国际商会)和黎巴嫩农工商联盟、约旦安曼商会、埃及开罗地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于2015年9月首先发起建立的,旨在促进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及地区的贸易投资合作,以联合调解方式解决多双边商事纠纷的合作机制。为充分发挥中阿博览会的平台优势,在2015年9月份举办的中阿工商峰会上,中国贸促会姜增伟会长向宁夏分会授中阿商事调解中心秘书处牌匾,标志着中阿商事调解中心秘书处落户宁夏分会。中阿商事调解中心秘书处的主要职责:在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各成员机构联合调解办公室之间的信息沟通,制定中阿商事调解中心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定期举办宣传推广、企业法律培训活动,中方调解员聘任和日常联系工作,受理中阿企业纠纷咨询与投诉、调解案件立案、组织联合调解庭开展调解,建立案件卷宗档案。2016年以来,宁夏贸促会先后以中阿商事调解中心秘书处名义与突尼斯工商手工业联合会、突尼斯苏斯省工商手工业联合会、约旦商会、沙迦工商会、苏丹商业联合会签订了商事调解合作协议,进一步扩大了中阿商事调解中心工作机制。
调解中心根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调解条款以及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受理案件。在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基础上,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据法律、参照国际惯例,按照平等协商、互利双赢等原则开展调解工作,以促成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最终的和解,维护并发展合作关系,关注长远利益。
调解推崇以人为本,平等协商,力求双赢的理念。在倡导诚信守法经营,构建和谐社会、良性发展的今天,作为与仲裁、诉讼兼容互补的多元纠纷解决手段之一,由于其具备高效省时、保密灵活、不伤和气、费用低廉等优点,正日益受到国内外当事人的普遍欢迎和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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