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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业务办理流程

时间:2024-03-15
来源:宁夏贸易促进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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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备案

首次办理原产地业务的企业需先在贸促会备案。

备案需提交声明(登陆宁夏贸促会官网或关注宁夏贸促会官微下载)办理备案,用贸促会统一编制的系统注册号登录系统网站注册(登录地址http://qiye.ccpiteco.net)。

完成备案的所有企业需在原产地证申报系统上传手签员签名、中英文印章,通过审核后,即可申请贸促会各类原产地证书。需要到各市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智慧贸促”一体机打印的企业需经办人员通过贸促行平台注册后,绑定同步企业信息。

二、一般原产地证申请

根据发票、箱单内容在系统里填制产地证信息,提交后,等待贸促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开通自主打印的企业可自行打印出证(开通自主打印权限需提交申请),未开通自主打印的企业可由贸促会代为打印或通过贸促行平台申报后前往政务服务中心打印

注:开通自主打印后,系统默认为企业本地打印,若需贸促会代打,需要在申报前与贸促会联系变更打印方式,方可实现。

三、优惠原产地证申请

登陆贸促会原产地申报系统,点击基础资料,选择商品备案,完整填写生产工序、原产材料占比等备案信息,选择优惠区域和优惠类型,同时将相关佐证材料(原材料采购协议、发票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至宁夏贸促会邮箱备查提交贸促会审核。

贸促会审核通过商品备案后,可选择申报相应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

申报时,需在佐证材料处提交合同、商业发票、提单及报关单等材料。

联系人联系方式:

一般原产地业务:马伟宁0951-8368335

09518368334

优惠原产地业务:韩晓明09518368334/17709517890

附件:宁夏贸促会原产地证书申领企业声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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