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采购贸易,那些你应该知道的事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国务院大力推广的有效拓展外贸增长空间、联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外贸新业态。2013年商务部牵头在浙江义乌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2014年海关总署增列海关监管代码1039。经过逐年培育发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分6批增至39个,覆盖22个省市区。2020年9月,烟台三站批发交易市场获批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一、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
《海关总署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第221号。
二、市场采购贸易有哪些优势
(一)免征增值税
市场集聚区内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出口的货物,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
三、如何开展市场采购
简易流程:主体备案——交易登记——组货装箱——出口申报——完成收结——汇免税申报。
四、不适用于市场采购贸易的商品
根据《关于调整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商品目录范围的通知》(商办贸函[2024]261号),以下出口商品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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