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宁夏营商环境监测项目投标邀请函
有关单位:
我单位拟组织对2024宁夏营商环境监测项目通过“综合评价”方式采购。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宁夏营商环境监测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完善监测点布设和体系建设。紧密联系区内重点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人员调整,做好营商环境监测点相应调整。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电话联系,做好监测点信息反馈和日常联系,定期收集企业问卷和诉求建议,收回有效问卷数量不少于400份。
(二)定期形成营商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根据中国贸促会发布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及指标要求和宁夏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开展科学系统数据分析,分别撰写2024年、2025年1季度、2025年上半年营商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共计3份,每份报告提交纸质版全本10份和可编辑电子版,分析报告做到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分析详实。
(三)开展监测站、监测点人员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贸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培训会议等培训活动,提升我区相关工作人员参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水平,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15万元,其中:
(一)监测体系建设费10万元,主要包括:监测点实地走访、电话联系、日常服务、信息动态收集工作经费7万元,开展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工作3万元。
(二)综合分析数据撰写报告经费5万元,其中数据收集经费1万元,报告内容撰写1万元,专家论证及咨询费用1.5万元,排版设计及印制费用1.5万元。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作协议起服务期限为一年。
五、采购方式和评标办法
按照“综合评价”的方式零星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清晰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五、其他事项
1.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请投标人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邮寄至我单位,响应文件需在开标前一天18:30前寄到。逾期收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蓝泰大厦A座1406室。
2.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9日
开标地点:银川市兴庆区蓝泰大厦A座1406室
联系人:马女士 0951-8368339
宁夏贸易促进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
供稿:贸易促进处
编辑:杨 鹏
审签:杨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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