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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意见》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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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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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意见》,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意见》要求,到2025年,国家工作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业务相关等法律知识掌握程度进一步提升,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的制度机制基本形成。到2035年,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基本思维和方式,国家工作人员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明显增强,各地各部门(单位)依法办事的局面基本形成。

要加强集体学法,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法重点内容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集体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各级政府常务会议要定期安排会前学法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各地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开展需要,制订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定期组织专题辅导,推动经常性学法。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要将法治内容作为重要教学内容。

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各级党政机关要不断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要加强依法履职,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各执法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1次执法资格专项检查。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要坚持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责内容,将述法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加强日常考法,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全覆盖线上或线下考法,成绩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档案;建立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组织开展专题考法;坚持法治建设督察考法,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试。

各地各部门(单位)学法用法考法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第三方评估,作为法治建设年度效能考核、法治建设督察的重要内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情况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来源:宁夏法治报

采编:邢自昱

审签:曹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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